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毕业生就业状况
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201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部署,我校于12月下旬上报2019年毕业生年底就业率,现将我校2019年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的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全面核查,有新增的要及时填报,有错误的要及时修正,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新,确保我校2019年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真实、准确、客观,实现就业质量稳中有升的目标。
二、工作安排
为保证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对本单位2019年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全面统计核查,招生与就业处以抽查形式对各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核查,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统计的真实、准确和有效。
(一)统计核查时间
各学院统计核查时间:11月28日—12月15日。
学校抽查时间: 12月10日—12月15日。
(二)核查内容
1.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各学院“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灵活就业”、“国家、地方基层项目”、“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升学”、“出国出境”和“待就业”等毕业生就业状况。
2.毕业生提供的所有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等就业材料。各学院在核查毕业生提供的就业证明材料时,严格审核以下信息,有下列情况之一无效,不得作为就业信息统计上报。
①就业材料没有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②就业材料印章不清晰,不能辨别单位名称;
③就业材料所盖印章是单位财务章、单位合同章等;
④就业材料用人单位名称与所盖公章不一致;
⑤就业材料签订日期空缺;
⑥就业材料签订合同期限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
⑦就业材料是毕业生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合同;
⑧就业证明材料毕业生个人信息缺少学号、联系电话、邮箱、家庭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
⑨就业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信息缺少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单位行业、工作职位类别、单位实际所在地、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单位办公电话、单位联系手机及单位电邮等基本信息;
⑩就业协议书“学校意见”一项中未填写完整,未加盖学院公章,未填写时间;
(三)注意事项
1.数据来源: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我校2019年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各学院使用本单位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登录后即可查阅或下载毕业生就业信息)。
2.对于核查前已经离职但能确认曾在证明材料中提供的用人单位工作过的毕业生,不算就业统计错误。离职后有新的就业单位,在学生提供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后录入系统,仍可统计为就业状态;如果离职后未就业,在系统内删除该生就业信息,不得统计为就业状态。
3.如出现学生未曾在该单位就业的,各学院应联系到毕业生本人,掌握学生目前的工作单位,并将新的就业信息及时录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4.凡待就业的学生,应及时联系毕业生本人,掌握学生目前的工作单位,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5.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毕业生就业信息与就业证明材料信息不符的,在系统内按照就业证明材料提供的用人单位信息更新。
(四)结果报送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要求,各学院要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各学院的就业数据为准,并以此为依据填报《商丘师范学院2019年毕业生就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各学院要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进行逐一摸底排查,了解其就业需求,确保信息衔接工作顺利开展。要在征得毕业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填报《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2),确保信息完整、不缺项、不漏项。
各学院所有就业材料核查无误,与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毕业生就业信息保持一致,按照专业、学号顺序排列汇总,统一报送。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方案,在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数据增加、核查、更新工作,于12月16日18点前报送就业材料、附件1、附件2和加盖学院公章的2019年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地址:梁园校区求真楼四楼就业服务中心。
(五)学校抽查
招生与就业处随机抽取各学院2019年毕业生就业信息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切实履行就业数据上报的主体责任,不断线跟踪毕业生,及时更新数据,依法依规统计、报送信息数据,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要切实提高保密意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将数据用于公共就业服务之外的其他用途。
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工作是学校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机制,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圆满完成。在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原则: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在年度就业责任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联系人:李振彪
联系电话:0370-3057828
电子邮箱:sqsyjyb102@163.com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2019年毕业生就业情况汇总表
2.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汇总
招生与就业处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1
商丘师范学院2019年毕业生就业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制表人:
学历层次 | 毕业生 人数 | 就业 人数 | 就业率 | 灵活就业人数 | 灵活 就业率 | 升学 人数 | 基层就业人数 | 应征入伍人数 | 自主创业人数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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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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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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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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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承诺:我院上报的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已经过全面核查,情况真实、准确,如不真实、准确,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书记签字: 院长签字:
附件2
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盖章:
学院 | 姓名 | 性别 | 学 历 | 专业 | 身份 证号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生源地 代码 | 生源地 名称 | 固定 电话 | 手机 号码 | 常住 地址 | 参加基层项目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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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须用excel制表。
填表人: 办公电话: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