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主题:2019年新疆布尔津县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 查看详情
开始时间:2019/03/25 09:00:00
结束时间:2019/03/25 12:00:00
举办院校:商丘师范学院
举办场地:梁园校区文史楼311教室梁园校区文史楼311教室
联系人:许欢欢
联系电话:18799027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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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相关文件精神及自治区教师招聘要求,我系统根据2019年教师需求情况,拟组成布尔津县赴内地招聘小组。
三、教师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内地户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学历条件: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条件:参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和教师资格要求:
(1)报考“汉语文”学科、学前教育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录取人员可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5.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招聘优惠政策及程序
1.招聘时间:2019年3月05日至2019年7月30日。
2.招聘方式:
(1)免笔试:面向内地招聘不设笔试,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后,报地区教育局、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可直接纳入特岗教师系列。
(2)免笔试面试:凡是已在阿勒泰地区六县一市参加一学期以上实习支教的内地户籍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经考生、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后可直接签订聘用合同。
3.签订意向书。面试合格,将签订《阿勒泰地区教育系统赴内地引进教师招聘签约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体检、政审: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后,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岗前培训: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部署,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待遇条件
1.工资待遇。按照自治区要求,新招聘高中教师当年入编,学前、小学、初中教师三年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办理入编手续,新招聘教师年工资应发项:中专4099元/月/每人,大专4155元/月/每人,本科4219元/月/每人(均含五险一金),取暖费:1300元/年/每人、第十三月奖励性工资1815-1950元/年/每人、年底教师30%绩效奖励4476元/年/每人、年底绩效奖励14000-15000元/年/每人,合计:70779-73354元/年/每人。
2.报销路费:被招聘教师首次赴布尔津县交通费由聘用单位一次性报销(仅限于火车硬卧或长途汽车费用)。
3.报销探亲费:被招聘教师,未婚者可享受每年财政报销探亲往返路费一次(仅限于火车硬卧或长途汽车费用)。
4.班主任费:被招聘教师担任班主任的每人每月补助230元班主任费。
5.安排周转房:被招聘教师由所在学校安排双人35平米的教师周转房及其他生活安置,可拎包入住。
6.安家补助费:被招聘教师工作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在本县成家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5万元/户。
7.职称评定: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可直接评聘二级教师职称,大专学历教师工作满一年,可直接申请评聘三级教师职称。
豫公网安备 41010902002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