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中国 (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负责对本市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与督促;领导局机关、教育系统党组织的工作。 (三)研究拟订本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有关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统筹协调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布和发布。 (四)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对各镇(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监测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负责组织全市教育重大事项的专项督导。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乡镇教育的扶持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