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4年8月15日 星期四 李振彪 11948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52号)的有关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我校2025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住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建议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优选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申请 8月15日至8月31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查看申请操作说明(见申报系统下载中心),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二)申请材料要求

1.学籍证明材料:可以为以下任意一种:

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人工审核需提供材料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工审核表(资格认定机构要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公章)、低保证复印件或享受低保证明、最近三个月发放低的银行流水或发放存折的首页和最近发放页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享受人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享受低保是学生本人:人工审核表(资格认定机构要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公章)、低保证复印件或享受低保证明、最近三个月发放低的银行流水或发放存折的首页和最近发放页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2)学生本人残疾:人工审核表(资格认定机构要加盖县级残疾部门公章)、残疾证复印件;

(3)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人工审核表(资格认定机构要加盖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公章)、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4)零就业家庭:零就业家庭是指同一城镇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等收入的家庭成员。豫籍毕业生人工审核表(资格认定机构要加盖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部门公章)、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所有家庭成员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人工审核表(资格认定机构要加盖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部门公章)、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所有家庭成员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5)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的:人工审核表(资格认定机构要加盖县级农业农村局部门公章)、农业农村局部门出据查询证明(证明要显示申请人的姓名和身份证明号)或明白卡首页和家庭成员页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6)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人工审核表(资格认定机构要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公章)、救助供养证明复印件、孤儿证复印件、如有享受救助待遇的需最近三个月发放的银行流水或发放存折的首页和最近发放页复印件。

3.家庭关系证明

申报类别为1、4、5类的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有效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盖章证明);持证人是本人无需提交家庭关系。

(三)纸质材料上交

1.国家助学贷款类别:

系统比对未获得+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打印申请表加盖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

2.精准扶贫类别:

(1)系统核对存在+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打印申请表+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2)系统核对不存在+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打印申请表+贫困支撑材料(一并加盖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个人材料请于9月9日前交学院辅导员老师,各学院负责老师审核、汇总后请于9月11日17:00前将个人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梁园校区求真楼4楼),逾期未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除以上情况外,国家助学贷款类别系统比对已获得+学校初审通过;残疾毕业生类别系统核对存在+学校初审通过的学生无需提交材料!

四、学校审核、复核、公示与上报

8月15日至9月9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根据系统上传材料进行系统审核,纸质材料报送前,完成学校初审。

9月10日-9月15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学院报送的纸质材料进行复核后,完成系统中学校初审的最终结果并报送至商丘市人社部门。

10月10日前,人社部门审核学校提交的资助人员信息,反馈审核结果,学校导出通过名单并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五、拨付资金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完成,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并向学生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学生知晓政策,并提醒学生认真阅读省级文件原文、申请操作说明、政策解读等,帮助其顺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在材料收取报送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学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三)诚信、准确申报。各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能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特别提醒:

此次申请困难毕业生求创业补贴,社保卡必须是河南省内社保卡并激活银行帐号。如学生持有的外省社保卡是无法申报的,系统抓取不到,需办理河南的社保卡。请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前办理河南省社保卡并激活银行帐号。

个人及单位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65250866;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如需办理社保卡,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内咨询电话:0370-3057828

 

附件1:豫人社函〔2024〕152号

附件2: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系统--学生申报操作说明

附件3: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解答

 

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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