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毕业生的定义
根据国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划重点!!!
💡应届生的定义中有两个条件:
1.必须是国家统招生,它包括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2.按时拿到毕业证,按时毕业。
(2)应届毕业生的类别
根据毕业后的时间不同,将应届毕业生分为两类。
1.当年应届毕业生
这个比较好理解,例如,在你读大学时毕业的那一年,在你拿到毕业证的那一年就属于当年应届毕业生。
2.择业期的应届毕业生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 拿到毕业证
② 毕业后在规定择业期内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社保记录)
③ 档案在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3)应届毕业生的判定标准
简单来说,就是看你毕业以后有没有交社会保险。单位为你缴纳的社会保险其实就能够直接证明你已经工作了。所以你在有工作的前提下,你的应届生身份就会消失。
🔎按照时间段来说:
1.上学前有社保记录无影响:例如,读大学之前有了社保记录,一般不影响大学毕业后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还有就是本科毕业后考研备考的两年期间内有工作,有了社保记录,在读研毕业时不影响研究生毕业的应届生身份。
2.上学期间有社保记录影响应届生身份:例如,在我们本科毕业时考公务员,录取过程中,会要求你上交“无社保缴纳记录”的证明,如果你在读书期间交了社保,这个证明就开不出来了,你也就不能进入体制内了。但如果同学们缴纳的是居民社保而非职工社保,就不影响同学们的应届生身份啦!
3.应届生身份丧失:假如你在6月份毕业后,7月份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交了社保,但8月份你失业了,此时你也丧失了应届毕业生身份。
🔎以下几种情况都不会失去应届生或两年择业期身份:
1.自己缴纳的医疗保险:自己缴纳的医疗保险并不会导致你的应届生身份丧失,因为只要不是单位为你缴纳的社会保险,那就不会有已经工作的记录。
2.毕业时签订的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是很多高校毕业时候必须签订的协议,三方协议签订后并不代表你已经工作,三方协议只是一种邀约,并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效力。
3.实习期签订的协议:实习期签订的协议并不会影响你的应届生身份和择业期身份。
4.自主创业承诺书:这个比较少见,本质上是个承诺书,就相当于一个三方协议,所以承诺书也不会影响你的应届生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