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往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且专业与应聘岗位相同或相近,具有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4.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双一流”高校或“双一流”专业毕业生条件可适当放宽。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或曾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